近日,邹平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涉嫌骗取贷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
据了解,邹平某煤业有限公司和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朱某某,为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指使公司员工采取伪造企业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制作虚假的购销合同等手段,虚构资金用途、隐瞒真实财务状况、夸大还款能力,分别向邹平四家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承兑汇票贷款共计9774万元。上述贷款到期后,朱某某无力偿还。
案件提请审查逮捕后,邹平县检察院指派专人从快、从严审查案件证据。经审查,邹平县检察院认为朱某某采取欺骗手段向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涉嫌骗取贷款罪,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