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9月23日下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副主任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秘书长佘洪烈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佘春明向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佘春明指出,会议新任命人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推进“富强滨州”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佘春明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投入主题教育,主动转化主题教育成果,努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副市长潘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霞等列席会议。
当日上午,王文禄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有关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确定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议程(草案),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按照议程(草案)及时提报有关材料,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9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根据滨州市市长宇向东的提请,于2019年9月23日决定任命:
张宝亮为滨州市副市长。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0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根据滨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月波的提请,于2019年9月23日免去:
焦其胜的滨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1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军的提请,于2019年9月23日任命:
张秀峰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景晨光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忠民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景晨光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秀峰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忠民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勇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