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4月6日讯(记者陈凌墨)今后,政府网站要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数据。记者获悉,《湖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其中规定,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信等功能。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政府应开设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省、市(州)政府部门最多开设一个政府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据了解,经过清理,截至目前,全省政府网站已减至816家,县以下基层网站基本关停。
在内容设置上,《办法》要求,政府网站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理念,突出利企便民、服务实用。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要提供办事服务功能。政府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公众政务服务职能的业务部门提供。
政府网站应加强信息发布功能建设,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工作信息和文件、数据,并在确保安全保密、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搭建数据开放、共享统一平台和统一接口,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
《办法》强调,政府网站应加强解读回应功能建设。政府网站在发布本地、本单位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同步发布多角度、多形式的政策解读材料,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同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程序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辟谣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信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互动交流栏目应具备咨询投诉、意见征集、受理反馈等功能,并做好受理反馈情况公开,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
政府网站应加强办事服务功能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要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级政府和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提供在线服务;编制在线服务资源清单,标明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建立服务信息资源库,并公开办事指南,以表格化形式展示。对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应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